黑龙江对防疫用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超过30%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

编辑:admin 日期:2020-01-31 16:19:55 / 人气:


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1月31日发布公告,自1月25日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起至疫情解除前,对口罩、消毒液、药品等防疫用品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、蛋、菜、米、面、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。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0%的,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。其他特殊商品的涨价幅度由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发改委、省医保局共同认定。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,从其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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